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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对妊娠的影响

       经常接到这样的咨询:“大夫,我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去医院拍过片子,现在好纠结,孩子还能要吗?会不会有问题?”

       让我们来看看国际上的权威机构是怎么说的。

       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2007年发布的103号建议书,因接受医用诊疗而终止妊娠是个人的决定。妊娠期影响胎儿发育的因素很多,辐射照射仅为若干影响因素之一,而不是最严重的因素。在胚胎或胎儿的吸收剂量低于100mGy的时候,不应当考虑终止妊娠。这是因为,电离辐射在人类妊娠期间对胎儿造成的影响主要有:辐射的致死效应、辐射诱发畸形、严重智力障碍和出生后癌症危险增加(宫内照射)。前三种效应均有一定的剂量阈值:辐射的致死效应和辐射诱发畸形为100mGy,辐射诱发畸形在器官形成期(20-50天,50-70天)最为敏感。严重智力障碍为300mGy,8-16周最敏感。胎儿受1000mGy照射,严重智力障碍的发生率为40%,胎儿受到大于 500mGy的照射,而且是在3-16周受照,胎儿生长迟缓和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发生机率较大,但胎儿仍存活。宫内照射与儿童早期受照的终生癌症危险相同,最多3倍于全人群危险。宫内受照者在0-15岁癌症绝对危险度增加,每1700个在宫内受到10mGy 照射的儿童中有一例将死于辐射导致的癌症。

       大多数的放射学诊断和核医学检查程序都低于产生畸形的剂量阈值。3次骨盆CT扫描,或者20次一般的腹部或骨盆X线诊断,胎儿受照剂量不大可能达到100mGy。因此,若在妊娠期间接受过一次常规放射学诊断,胎儿所接受剂量一般远小于100mGy。医疗照射产生的几十个mGy剂量的照射下,胚胎致死效应很少会发生,宫内照射的畸形危险性可以忽略,也不存在严重智力障碍的危险。孕妇在产前所接受的绝大多数按正确程序开展的放射诊断检查所导致的剂量,都观测不到会造成胚胎或胎儿出生后的死亡风险、发育障碍(包括畸形)风险或神经发育损害风险高于该人群的本底发生率。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否接受过常规医学影像检查,怀孕病人胚胎异常的发生概率都与正常人群基线背景胚胎异常发生率几乎一致。这其中包括:15%的自然流产率、4~10%的基因异常发生率、4%的宫内发育迟缓风险以及2~4%的畸形率。

        尽管如此,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还是建议:在临床实践中,使用任何电离辐射医学程序之前,确定女性患者是否怀孕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医疗机构应尽到医疗照射风险告知义务,尽量避免胎儿照射,并给受检者患者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而女性受检者最好在接受放射诊断检查前,主动确认一下自己是否怀孕,并将情况如实告知医生。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遵循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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