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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虽地处沿海,但仍属于碘缺乏地区(碘缺乏地区的划分标准为水碘中位数<40μg/L ,而我市饮用水碘含量调查结果显示,全市10个区市水碘含量中位数仅为8.1μg/L)提示外环境缺碘。

据调查,并非所有的海产品都富含碘,含碘丰富的主要是海带、紫菜等植物性海产品,但在青岛居民中的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比较低。在未考虑烹调损失的情况下,沿海地区居民膳食中的碘大部分来自于加碘食盐。如果沿海地区居民食用未加碘食盐,其大部分居民碘摄入量低于国际组织和我国推荐摄入量,发生碘缺乏的风险很大。所以如果仅靠食物补碘,难以达到身体需要量。青岛人补碘依然需要食用加碘食盐!

我国居民膳食碘推荐摄入量:1-10岁儿童为90微克/天,11-13岁儿童为110微克/天,14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为120微克/天,孕妇为230微克/天,哺乳妇女为240微克/天。对一般人群来说,每日膳食(包括食盐)中的碘已能满足需要,没有必要再补充其他各种含碘营养补充剂和强化食品。孕妇、哺乳期妇女由于其特殊生理特征,每天需要量高于一般人群,选用妊娠、哺乳专用加碘食盐或含碘浓度较高的加碘食盐;同时,鼓励摄入富碘食物,如海带、紫菜等,可以满足自身和胎儿的碘需求。儿童和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由于快速增长,对碘的需要量增加,在日常生活中也尤应注意充分补碘,食用加碘食盐。对于甲状腺疾病患者,因甲状腺疾病复杂多样,每种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甲状腺疾病患者是否需要补碘,应遵循医师的建议。需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拟妊娠或妊娠期甲状腺疾病妇女,为了保证母体和胎儿的需要,无论患有甲减、甲亢还是自身免疫甲状腺炎,均要摄取足够的碘,食用加碘食盐是最好的方法,但要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及时调整左甲状腺素或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遵循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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