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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青岛眼科医院
精神科患者出院后指导
一、饮食指导
1.禁止饮酒及引用含有酒精的饮料,乙醇会损伤脑神经,与精神科药物同服易引起肝功能损伤,严重时可引起昏迷或休克。
2.禁止饮用浓茶、咖啡及含有茶碱、咖啡因的饮料,这些饮品会增加神经兴奋性,加快药物代谢,影响药物疗效,同时还会引起失眠,焦虑。
3.戒烟,烟中含有烟碱、尼古丁等多种有害物质,可直接影响肝脏中多种酶的活性,加快药物的分解和代谢,经常大量吸烟,会降低药物疗效,是精神疾病复发的原因之一。
4.忌过饱,避免食用油炸食品或过分油腻的食物。
二、用药指导
1.患者的治疗药物尽量由家人妥善保管,以防患者误服或过量服用,糖衣片、口腔崩解片需放置在阴凉干燥处。
2.严格按照医嘱服用药物,不可随意减药或停药。
3.用药后注意识别药物副作用:若不良反应轻微,出现手抖、口干、便秘等,可暂时观察,不影响治疗;若出现严重副反应,如肢体僵硬、严重震颤、双眼上视、吞咽困难等,应及时就诊。
4.坚持服药重要性:有些患者或家属认为出院后所有不适及精神症状消失,就不需要再继续服药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患者住院后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只代达到了“临床治愈”,仍需继续坚持服药半年以上巩固疗效,出院后立即减药或停药,极易导致疾病复发,病情多次复发则可能需要终生服药。正确认识疾病,服药维持治疗,打消对精神科疾病的病耻感,及时调整心态,对疾病的恢复至关重要。
5.定期复查必要性:部分药物可能引起肝功损伤、肾功损伤、白细胞减少、心率减慢等,但不必过度恐慌,注意定期复查血常规、生化、心电图以监测躯体情况。
三、家庭生活指导
1.按医嘱服药进行巩固治疗。
2.每月按时到医院开药复诊。
3.生活作息保持规律。
4.与疾病共存,正确认识疾病,打消对疾病的羞耻感。
5.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丰富生活,多与人接触、交流。
6.进食细嚼慢咽,勿进食过快。
四、疾病复发的先兆
1.自知力动摇:不承认有病,拒绝服药。
2.出现睡眠改变:入睡困难、早醒或白天过多卧床。
3.情绪变化:烦躁不安,或性情变得与平日不同。
4.表情变化:目光呆滞、双眼发直。
5.对周围人的态度:警惕性增高或对人持有敌对态度,易发脾气,行为冲动,或者孤僻、不合群。
6.日常生活情况:生活变懒散或过于讲究。
7.学习和工作状况:懒散,学习、工作能力下降或心不在焉。
8.言行改变:说话缺乏逻辑,自言自语,讲话滔滔不绝或缄默不语。
9.出现既往发病时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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