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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上班时间久了,像久坐办公室会患颈腰椎病、长久站立会静脉曲张、工作压力大易患甲状腺结节、脱发、工作忙饮食不规律会导致现胃溃疡、便秘等胃肠疾病等等,这些都是“职业病”吗?其实这些都属于工作有关疾病,但不是法定职业病。那么,到底什么是职业病?它与工作有关疾病之间有什么区别?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并远离职业病呢?

《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 业性有害因素是唯一的直接病因。目前我国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共列出10大类132种职业病。

而工作有关疾病,是指发生在职业人群中的常见病,是一类与工作有关的多因素疾病的总称。不同于职业病,这类疾病除了职业人群外也侵犯普通人群,只是在某些职业人群中发病率较高而已,职业因素在此不是唯一的直接病因。如教师容易患咽喉炎、办公室文员易患颈椎病等。

如何判断自己得的是不是职业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且缺一不可:

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的规定,共有6类459种,其中粉尘52种、化学因素375种、物理因素15种、放射性因素8种、生物因素6种、其他因素3种。

预防职业病,牢记这五点:

一、签订劳动合同,了解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可以主动查阅劳动合同,了解自己的岗位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上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新入职的员工要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异常项目。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还可以通过媒体、网络获取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自己的职业病防护意识。

四、做好个人防护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毒口罩、防噪声耳塞等。

五、关注自身职业健康

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请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

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保证良好的身心健康,才能最大化的实现个人价值,更好的追求幸福的生活。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遵循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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