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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赋予公民的这些权利与义务,您了解吗?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它不仅是政府开展防控工作的依据,也与我们每个人的健康权益息息相关。了解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是我们共建健康家园的基础。

一、公民核心义务:支持、配合、防护、报告

1、支持配合是法定义务:我们应当支持传染病防治工作,接受并配合疾控、医疗等部门依法进行的流调、检测、隔离等防控措施。(依据第十四条等)

2、主动防护是健康责任:个人应当学习防疫知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根据需要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依据第十八条等)

3、如实报告是重要一环: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不得隐瞒。(依据第四十八条等)

4、拒绝谣言是基本底线:不得故意编造、传播虚假的疫情信息。(依据第一百一十一条等)

二、公民重要权利:报告受鼓励、权益有保障

1、报告权与监督权:公民有权报告疫情线索,也有权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举报。(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等)

2、隐私与人格受保护: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及家属,不得泄露其个人隐私和信息。(依据第十六条等)

3、措施适度与权益保障:采取的防控措施必须与疫情危害程度相适应,并选择对公众权益影响最小的方案,同时保障相关人员的基本生活与医疗需求。(依据第十七条等)

三、遇到这些情况,请行使公民的权利并履行报告义务

◆发现有人在与家禽家畜、野生动物密切接触后,出现严重病症或死亡;

◆身边有人近期从境外疫情高发地区返回,并出现发热、咳嗽、皮疹等疑似传染病症状;

◆所在社区、单位、学校等短期内出现多人相似的发热、腹泻、呕吐等症状;

◆其他认为可能涉及传染病传播、且对公众健康构成风险的异常情况。

四、通过正规渠道报告,您的信息受法律保护

1.常用热线:拨打 12320卫生热线 或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告知“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

2.专线联系:直接致电当地疾控中心24小时咨询电话。

报告时请尽量说明:时间、具体地点、人员症状、接触情况,并留下联系方式(仅用于必要核实,严格保密)。

五、人人都是健康守护者,共建群防群控网络

特别呼吁社区工作者、药店人员、教师、出租车司机、外卖快递员等重点人群,发挥“哨兵”作用。市北区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推动“依法防疫”知识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

一次依法报告,既是对自己与他人健康的负责,也是在履行公民的法律义务。让我们携手,将法律意识转化为守护健康的实际行动,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城区!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遵循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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