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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产妇身份核验的重要性,您知道吗?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是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为有效打击代孕、拐卖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12月31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和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中进一步加强身份核对的若干意见》规定:助产机构要做好产妇出入院信息登记和身份核实,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对通过、未通过或拒绝身份核实的均应由医疗机构核验人员如实记录并与产妇本人签字确认,身份核实记录和签字确认文书应存放于产妇病历中按规定保存。

2024 年3月12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定:

1.各承担孕产妇建档机构、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机构要在孕产妇建档时、入院时、待产 时、证件签发时,对孕产妇进行身份核验并按规定留存核验证据;

2.对身份核验信息异常的孕产妇,暂缓办理住院分娩信息直报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等相关业务;

3.经核验人证不一致或拒绝身份核验的孕产妇出院后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新生儿母亲指纹与病历留存新生儿母亲指纹比对一致的鉴定证明、亲子鉴定证明;

4.助产机构发现疑似冒用他人身份住院分娩的,将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案例分析:

小张(化名),未婚未育,办理入职手续时工作单位告知她,2017年她在A市XX区中心医院有住院分娩记录,并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这导致小张入职受阻,小张拨打110报警。

经警方查明,胡某2017年10月将女友送往XX区中心医院生产,由于女友身份证件丢失,胡某使用此前捡到的张女士的身份证为女友办理了入院手续。

小张说,自己丢失身份证后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了挂失,但XX区中心医院辩称办理出生证明时,虽然使用身份证读卡器验证身份证真伪,但不能识别该证件是否已挂失。

XX区中心医院表示,即使住院分娩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产妇主动出示身份证,因办理身份证的照片与现在本人相貌前后有差异,且孕妇在妊娠期、产褥期其容貌及体型发生了较大变化,靠工作人员主观甄别难度很大。

此案最终处理结果是,XX区中心医院经与张女士沟通达成一致,医院联合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配合其办理入职手续。

通过上面这个案例,大家是不是就能大体了解住院分娩产妇身份核验的重要性了。如果没有产妇身份核验环节,不法分子或别有用心的人,就能虚构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住院分娩、甚至骗领出生医学证明,为代孕、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因此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请孕产妇在孕期保健建档、住院分娩时,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身份核验,确保人证一致。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遵循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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