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脸上白斑是“虫斑”?需要打虫子吗?
袁珍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
2024年9月14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2024年版省办法较2019年版省办法签发依据更加科学严谨,确保签发信息准确无误。
本文将2024年版省办法的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规定梳理、解释如下,供新生儿父母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参考使用。
第十四条
助产机构、签发机构应加强“人证合一”身份核验,在入院分娩时和证件签发时两个重点环节开展“刷脸比对”,核验孕产妇、证件申领人身份信息,确保“人”“证”一致。
孕产妇身份核验结果记录在《孕产妇身份核验知情同意书》,新生儿父母现场签字确认后,存放在产妇病历归档保存。
发现孕产妇以他人名义入院、拒绝进行身份核验或人脸识别不通过的,助产、签发机构应留存相关影像资料,首先通过电子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国家法定身份证件核验,无法核验的可以向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实。
助产机构、签发机构无法核实其身份的,暂不予上报孕产妇住院分娩信息,不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对于持虚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发现单位要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
解释:
产妇住院分娩必须实名,医院将使用专用身份核验设备对每一名住院分娩产妇在收住院、分娩时进行身份核验,确保“人”“证”一致后方可上报孕产妇住院分娩信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八条
新生儿出生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以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超过3个月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应当提供助产机构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页)等相关材料,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
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或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解释:
举例说明,新生儿2025年1月8日出生,新生儿父母原则上应在2025年1月8日出生后1个月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从新生儿2025年1月8日出生开始计算,超过3个月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时应当提供助产机构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出院记录、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页)等相关材料,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从新生儿2025年1月8日出生开始计算,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第三十条
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姓名信息不一致,且住院分娩登记的姓名是公民曾在公安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应以有效身份证件和居民户口簿为准;未在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的姓名,应提供相关当事人的情况说明和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同时查验新生儿母亲与住院分娩登记为同一人的材料(指纹或笔迹鉴定)。
产妇住院分娩时已通过“人证合一”刷脸认证的,一律不得变更新生儿母亲信息。
解释:
产妇在住院分娩病历留存的其个人和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将作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依据,请一定对照自己的身份证件准确填写;一旦填写错误,导致病历记载的产妇或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的身份信息不一致,需相关当事人现场提交情况说明和亲子鉴定证明,产妇姓名信息不一致还需提交与病历中留存的指纹或笔迹鉴定证明材料。
产妇住院分娩时已通过“人证合一”刷脸认证的,签发时、换发时一律不得变更新生儿母亲信息。
附件10
一、新生儿信息
1.新生儿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的,应当提交符合条款规定情形的相应凭证。
2.新生儿名字(除姓氏外)应当使用国务院最新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
3.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
二、新生儿父母信息
新生儿父母信息应按照有效证件信息填写,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年龄”栏填写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原则上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解释:
新生儿父母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例如选择新生儿随姥姥姓,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要提供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新生儿与姥姥的直系血缘关系。
给新生儿取名时,建议新生儿父母使用“爱山东APP”,查验新生儿姓名是否为规范汉字。
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但不能同时填写中文和英文姓名。
新生儿父母为外籍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护照上有中英文的,新生儿父母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护照上只有英文的,只能填写英文。护照上的其他信息,如国家,需填写中文;“年龄”栏填写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而不是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的实际年龄。
关注“健康青岛科普资源库”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