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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物”能不能吃?

一个癌字,三个口,患者的疑问最容易集中在吃饭上。发物这一概念最早由我国古代医学提出,中医所谓“发物”,是指动风生痰、发毒助火助邪之品,能引起人体阴阳平衡失调,容易诱发旧病,加重新病。凡食性与病性同者,皆为发物,就是说寒性食物诱发和加重寒证,热性食物能诱发和加重热证,所以皆可认为是发物。发,是发作、诱发、激发、复发之义。其致病有以下几个特点:发热、发疮、发毒、动火、动风、助湿、生痰、动气、积冷和发痼疾。所以说,发物需要辩证来看。一般来说,患热性疾病,在服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时,应忌热性之物,比如酒类、辣椒、鱼类、肉类等,因酒、辣椒性热.鱼肉类有生热、生痰作用,食后能助长病邪,抵消药物的作用,使病情加重;在患寒性疾病。服温热药的时候,应禁忌生冷食物,比如西瓜、梨、柿、冬瓜、四季豆、冬寒菜、苋菜、莴笋等;在表有外邪,感受风寒、风热之邪,服用解表、透疹药时,宜少食生冷及酸味食物,因其有收敛作用,能影响药物解表、透疹功效,不利于外邪的发散;在服温补药物时,应少饮茶、少食萝卜。

物致病的特点各有所别,一般按其性能可分为6类:

(1)发热之物:多具辛热燥烈之性,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凡素体热盛,阴虚火旺,诸热病患者不宜食用。如薤、姜、韭、花椒、羊肉、狗肉、香菇、辣椒、胡椒等。

(2)发风之物:多具升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阳气升散发越,内风亢逆,邪毒走窜。多食发风疾。凡外感未清,疮疡痧痘,咽疼目赤者忌之。如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牛乳、鸡蛋、椿芽、蘑菇、木耳、茄子等。

(3)发湿之物:多食助湿生痰”,多具有黏滞、肥甘涩腻之性,能阻脾、助湿、恋邪。凡湿热病、黄疸、淋证、痢疾、带下、疟疾患者等忌之。如饴糖、大枣、糯米、醪糟、米酒等。

(4)发冷积之物:“多食寒中”。多具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影响脏腑运化。凡素体阳虚、阴寒内盛,泄泻、冷痛、阳虚水肿等不宜食用。如西瓜、梨、柿、冬瓜、四季豆、冬寒菜、苋菜、莴笋等。

(5)发动血之物:“多食动血”多具活血散血、作用峻烈之性,能动血伤络,迫血外溢。凡各种出血性疾病,如崩中漏下、痔疮、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衄、皮下出血、尿血等病症禁忌。如慈菇、辣椒、胡椒、羊肉、狗肉、菠菜、烧酒等。

(6)发滞气之品:“多食动气”,多具滞涩阻气、固硬难化之性,能壅塞气机,妨碍脏腑运化功能。凡食积、诸痛、癞包块等实证患者忌之。如芡实、莲米、芋头、薯类、各类豆制品及某些瓜果。

发物的现代研究提示其机理一是“发物”中的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引起旧病复发;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的复发;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

说到这里,我们就会明白,认为“发物”会促进病情发展、肿瘤患者应“忌口”之说,这缺乏科学理论。肿瘤既非过敏性疾病,又非传统意义上的疮疡肿毒,“发物”不可能引起肿瘤的转移和复发。从肿瘤营养学的角度看,“发物”多为富含高蛋白和各种营养素的食物,这些食物不仅是营养素的优质来源,而且对提高机体的免疫力、促进肿瘤患者的康复具有积极作用。所以,肿瘤患者的膳食结构应是在保证热量、蛋白质摄入基础上的食物多样化,不必盲目“忌口”。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遵循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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