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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常见“误区”——为什么医疗用血时要收费

 首先,血液是无价的,《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同时,《献血法》第八条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也就是说,《献血法》明确规定了血站的单位性质,如果真的出现“以卖血盈利”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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