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脸上白斑是“虫斑”?需要打虫子吗?
袁珍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
从防护铅衣到剂量监测,从防护规范到健康监护,我国用法规和标准为辐射战线上的女性工作者构筑起安全屏障——这不仅是一套科学防护体系,更是国家为女性放射工作人员铸就的防护铠甲。
一、基础防护要求
1. 剂量限值
• 年有效剂量: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20mSv,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不超过50mSv;
• 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不超过150 mSv;
• 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不超过500 mSv。
2.岗位准入
• 年满 18 周岁:
•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 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 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 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3. 在岗的防护装备
• 防护围裙、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颈套等个人防护用具
• 个人剂量报警仪、防护巡测仪等
4.健康监测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均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体检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2 年。
用人单位应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隐私权和保密权。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放射工作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盖章。
二、针对女性的特殊规定
1. 孕产妇专项保护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当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2.工作条件:放射工作人员确认妊娠后应立即向单位报告,以便必要时改善其工作条件。孕妇和授乳妇女应停止从事应急照射、进入标定/检修中的辐照室等高风险操作,避免受到内照射。
用人单位不得把怀孕作为拒绝女性工作人员继续工作的理由,且有责任改善怀孕女性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以避免胚胎和胎儿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三、你可能关心的细节
Q1:女放射工作人员能工作到孕几周?
没有强制离岗时间,但确定妊娠后应立即向单位报告,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类型、环境、接触照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是否调离原岗位。
Q2:放射工作影响母乳质量吗?
放射工作对母乳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辐射的类型、强度以及暴露的时间,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循专业指导,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医生的意见。
科学防护既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每一位女性放射工作者都有权受到"国家标准护盾"的守护哟!
(文末提示:本文参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 55 号)、《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 98—2020)、妊娠与医疗照射(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第84号出版物)等文件。
撰稿: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阔
审核: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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