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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早期发展 关爱儿童健康

一、0-6岁儿童免费健康管理服务的依据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一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的依据。

二、0-6岁儿童免费健康管理服务的机构

儿童常住地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0-6岁儿童免费健康管理服务的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 1 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情况。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为儿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出生后 28~30 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3. 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时间分别在 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 8 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 6~8、18、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 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在托幼机构进行。每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遵循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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