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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孕期和哺乳期就要开始注意补碘。孕妇和乳母需要食用碘盐,在这个基础上注意添加富碘食物,如海带、紫菜、鲜带鱼、蚶干、干贝、淡菜、海参、海蜇、海产鱼虾等,保证孕妇和乳母的碘摄入量。已发生缺碘的孕妇和乳母,应该及时在医生指导下适当服用含碘制剂等,尤其是那些在严重缺碘地区生活的孕妇和乳母。

2.注意给婴幼儿安排富碘食物。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能满足 0~6 月龄婴儿的需要;7~12 月龄婴儿可以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13~24 月龄幼儿开始尝试成人食物,也会摄入少量的加碘食盐,可获得一定量的碘。家长应注意科学合理地为婴幼儿补碘,婴幼儿的辅食中应有含碘丰富的海产品。非母乳喂养的婴幼儿饮食主要是配方食品。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0765-2010)规定在婴幼儿奶粉中必须加碘,加碘量为每 100kJ 加碘 2.5~14.0 微克 或每 100kcal 加碘 10.5~58.6 微克。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遵循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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